上海丈母娘:没钱不要谈恋爱

你这得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彩礼是男方附条件的婚前给付,不等同于无条件赠与。

女方若收下彩礼但不结婚或短期内分手,男方可起诉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一旦正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较长时间,返还可能性就小很多。

“较长时间共同生活”是一个相对概念,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标准,但根据司法解释和判例实践,

少于6个月,时间较短支持部分或全部返还彩礼;6个月 – 1年视为较短或中等视具体情况部分返还;超过1年较长时间共同生活通常不支持返还

再说女方嫁妆问题,

“嫁妆”是女方家庭在结婚时给予女方的财产,法律上归属问题要看登记归属与实际用途时间。

婚前女方父母给的嫁妆,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房产证) 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民法典》第1062条)
婚后女方父母给夫妻二人的财产,未特别指明给女方个人 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举证为女方个人赠与
婚后给女方的财产,明示为只给女儿个人 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
嫁妆带入婚后,但没有明确归属(如家具等) 一般视为共同财产,若争议需要举证说明归属

怎么又改了,前几年司法解释还是彩礼属于民法典中不受法律保护的借婚姻索取钱财
东大法律真是天天变

那你要问福建人了 :yaoming:

毕竟叫变形虫不是空穴来风。。

法律和司法解释必须“服务大局”

都什么年代了